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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翠亨新区公布《中山翠亨新区关于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实施细则》涉及购房补助和住房补贴内容,重点摘取如下:
1.对新区高层次人才在本市内购买不动产的,给予购房补助。如申请人已享受新区住房补贴或人才公寓保障,其实际所得购房补助需扣减住房补贴或人才公寓租金优惠后再按比例发放。购房补助分三年发放,第一年发放60%,第二年发放30%,第三年发放10%。
2.持A证高层次人才可获同一层次全额购房补助,持B证高层次人才可获同一层次80%购房补助,市区合计补助不超过600万元。
3.A证高层次人才申请购房补助,需与新区签订“购房协议”,其中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高层次人才承诺使用购房补助购买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在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备注“除经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该房产自购买之日起10年内不得进行买卖交易、赠与、转让、互换”;第四类、第五类和第六类高层次人才承诺使用购房补助购买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在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备注“除经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该房产自购买之日起5年内不得进行买卖交易、赠与、转让、互换”。
4.B证高层次人才申请购房补助,需与新区签订“购房协议”,其中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高层次人才承诺使用购房补助购买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在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备注“除经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该房产自购买之日起10年内不得进行买卖交易、赠与、转让、互换”;第四类、第五类和第六类高层次人才承诺使用购房补助购买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在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备注“除经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该房产自购买之日起5年内不得进行买卖交易、赠与、转让、互换”。
5.对未享受市区两级购房补助、在中山市范围内无房产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住房补贴,第一类人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第二类至第六类人才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如申请人已享受人才公寓保障,其实际所得住房补贴需扣减人才公寓租金优惠后再按比例发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的事业呼唤创新的人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人才越多越好,本事越大越好。知识就是力量,人才就是未来。
为聚集一流的创新创业人才,2017年以来翠亨新区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人才发展“展翅计划”的意见》《“展翅计划”实施细则》等政策性文件,从人才引进、创业、安居、晋升、贡献奖励到子女入学进行全方位、全周期的扶持。
2021年1月20日,翠亨新区最新出台了《中山翠亨新区关于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出16条人才引进的“黄金政策”,涵盖发展高端人才产业、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支持高端科研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和机构引进人才、筹建高标准人才公寓、实施高学历人才生活补贴等,面向海内外“招贤纳士”(详情请戳)。
部分素材来源:翠亨新区
扫码可下载《实施细则》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