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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8月24日,深汕特别合作区挂牌七宗工业用地,总挂牌价1.617亿,总土地面积约20.7万㎡。
根据出让条件,本次出让所有宗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均不得转让,初始登记后不得办理分证。宗地项目建成后,以宗地为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1、宗地E2020-0005: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深汕大道北侧,准入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材料产业,土地面积84910㎡,建筑面积169820-254730㎡,挂牌起始价6750万,土地使用年期30年。
2、宗地E2020-0006: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创文路北侧,准入通信管道、通信机楼、通信枢纽、调度运营中心等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土地面积30750㎡,建筑面积61500-92250㎡,挂牌起始价2240万,土地使用年期30年。
3、宗地E2020-0007: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创文路北侧,准入通信管道、通信机楼、通信枢纽、调度运营中心等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土地面积28358㎡,建筑面积99253㎡,挂牌起始价2200万,土地使用年期30年。
4、宗地E2020-0009: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新观路西侧、鹅埠路北侧,准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土地面积7154㎡,建筑面积25039㎡,挂牌起始价540万,土地使用年期50年。
5、宗地E2020-0010: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新观路西侧、鹅埠路南侧,准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土地面积24428㎡,建筑面积85498㎡,挂牌起始价2040万,土地使用年期30。
6、宗地E2020-0011: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新园路西侧,准入新材料产业,土地面积17491㎡,建筑面积52473㎡,挂牌起始价1300万,土地使用年期30年。
7、宗地E2020-0012: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新园路东侧,准入食品制造业,土地面积14365㎡,建筑面积43095㎡,挂牌起始价1100万,土地使用年期30年。
宗地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
(二)竞得人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依次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以下简称深汕特别合作区科创经济服务局)签订《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监管协议》(以下简称《投资监管协议》)、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签订《出让合同》,且《投资监管协议》将作为《出让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
竞得人可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含相应宗地准入行业类别),并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全资子公司的名义持《成交确认书》依次与深汕特别合作区科创经济服务局签订《投资监管协议》、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签订《出让合同》,且《投资监管协议》将作为《出让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
(三)竞得人应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四)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五)E2020-0005宗地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四年内竣工。其余六宗地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开工,三年内竣工。
(六)本次出让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均不得转让,初始登记后不得办理分证。
(七)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建成后,以宗地为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八)本次出让宗地土地使用权人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土地使用权。
(九)E2020-0005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出租,其承租主体应引进相关产业链合作伙伴的产业项目,产业类型须符合深汕特别合作区产业发展规划,同时引进的承租主体需报得深汕特别合作区产业主管部门同意。其余六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均不得出租。
(十)本次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规定,以《出让合同》为准。
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独立申请竞买对应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一)E2020-0005宗地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1.竞买申请人为深圳市注册的企业法人;
2.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
3.拟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中对应行业相关指标。
(二)E2020-0006宗地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1.竞买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或在深设立的分支机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资质;
2.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9亿元;
(三)E2020-0007宗地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1.竞买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或在深设立的分支机构,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资质;
2.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8亿元;
(四)E2020-0009宗地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2.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
(五)E2020-0010宗地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2.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3亿元;
(六)E2020-0011宗地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1.竞买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
2.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
(七)E2020-0012宗地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受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以下简称交易大厦)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E2020-0005等七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20年8月24日起至2020年9月14日止,挂牌期自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24日15时止。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