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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晚,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优粤佛山卡T卡申领服务工作操作指南(修订版),自2020年6月16日起实施!对比今年3月发布的操作指南【详情】获知,本次修订审核材料中,新增了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具体如下:
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优化优粤佛山卡T卡申领工作的通知》(佛人社〔2020〕14号),为进一步规范T卡申领工作,特制定本操作指南。
第一条
服务对象:与注册地在佛山市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产业人才和技能人才,在佛山市缴纳社保或者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且满足以下其中一条:
(一)具有中专学历;
(二)具有大专学历;
(三)具有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证书;
(四)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工)证书。
第二条
申请优粤佛山卡T卡服务的程序按照《优粤佛山卡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第四章申领程序执行。
第三条
需要提交人社部门审核的材料:
(一)与注册地在佛山市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二)在所在用人单位缴纳的参保证明或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证明;
(三)提交以下四项资料中不少于一项:
1.中专学历证书;
2.大专学历证书;
3.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证书;
4.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工)证书。
(四)在线签订《人才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第四条
本操作指南自2020年6月16日起实施,实施期限由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