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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广东省政府门户网站举行在线访谈栏目,解读广东农村宅基地政策。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副书记、广东省委农办、省扶贫办常务副主任许典辉在访谈中指出,《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明确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
他还表示,作为农村土地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我国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目前广东省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80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区120平方米以下;山区150平方米以下。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相关政策一直以来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2020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下称《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3月26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对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作出全面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