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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发展2020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划重点
1、文件总述了十三五规划期内居住用地的供应情况、商品住房建设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安居工程建设筹集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商品住房居住用地供应133.2公顷,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 129%,其中新供应用地43公顷,完成年度目标的253%,有效推动商品住房建设与供应工作进展,回应社会关切。
2、文件中还发布了商品住房和安居工程的2020年度实施计划。
2020年商品住房计划安排用地125公顷、建筑面积约 563 万平方米,计划供地拟建设6.3万套。
安居项目方面,2020年计划安排供应公共住房用地 168.2 公顷;计划 建设筹集安居工程项目 8.1 万套;计划基本建成(含竣工) 安居工程项目约 2.28 万套;计划供应安居工程项目 4 万套。
十三五期间供地情况(2016-2019 年底),商品住房用地累计供应 510.7 公顷, 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 90%;公共住房用地累计供应 281.3 公顷,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 120%,土地供应进 度总体较好。
“十三五”规划期内商品住房建设目标完成情况
2016-2019 年底,累计供地拟建设商品住房 26.27 万套, 完成“十三五”规划指标 75%,其中新供用地建设 3.81 万套、 城市更新建设 13.15 万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建设 9.31 万 套。
安居工程建设筹集目标完成情况
2016-2019 年底,全市安居工程建设筹集共计 35.34 万 套,已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的 88%,安居工程供应 16.98 万套/间。同期,全市面向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及低收入家 庭累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0.53 亿元,发放人才安居补贴共 3 计 23.73 亿元。
2020年商品房供应计划
(一)2020 年商品住房总体目标 2020 年商品住房计划安排用地 125 公顷、建筑面积约 563 万平方米,计划供地拟建设 6.3 万套。 (二)商品住房用地安排目标 本年度计划安排商品住房用地供应 125 公顷,包括新供 应用地 50 公顷,更新整备用地 75 公顷。 (三)商品住房供地拟建设目标 本年度计划供地拟建设商品住房6.3万套、建筑面积563 万平方米。其中新供应用地拟建设 2.5 万套、建筑面积约 225 万平方米;更新整备用地拟建设 3.8 万套、建筑面积约 338 万平方米。
2020年安居房年度目标
(一)安居工程总体目标
2020 年,计划安排供应公共住房用地 168.2 公顷;计划 建设筹集安居工程项目 8.1 万套;计划基本建成(含竣工) 安居工程项目约 2.28 万套;计划供应安居工程项目 4 万套。
(二)用地安排目标
2020 年,计划安排供应公共住房用地 168.2 公顷,其中 新供应用地 79.2 公顷,更新整备用地 12 公顷,棚户区改造 用地 46 公顷,其它(含工改保)用地 31 公顷。
表 8: 2020 年深圳市各区公共住房用地安排一览表,单位:公顷
(三)建设筹集目标
2020 年计划建设筹集安居工程 8.1 万套。各单位落实到项目约 65123 套,待筹集项目 15877 套,其中福田区待筹集 3763 套,罗湖区待筹集 1474 套,南山区待筹集 2719 套,龙 岗区待筹集 6988 套,坪山区待筹集 933 套。
按责任单位划分,福田区计划建设筹集 1.09 万套,罗 湖区 0.59 万套,南山区(含前海)0.69 万套,盐田区 0.35 万套,宝安区 0.87 万套,龙岗区 1.74 万套(含 2019 年结 转 3757 套),龙华区 0.70 万套,坪山区 0.47 万套,光明 区 0.37 万套,大鹏新区 0.20 万套,深汕特别合作区 1.03 万套。
表 9: 2020 年深圳市各区建设筹集一栏表,单位:套
注:各责任单位在确保完成总任务量的基础上,可按规定进行项目调换,其中租房补租比例 不得超过 10%。
(四)基本建成(含竣工)目标
2020 年计划基本建成(含竣工)安居工程项目 2.28 万 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约 1.21 万套,安居型商品房 0.22 万套,人才住房 0.47 万套,产业配套宿舍 0.22 万套,其他 (拆迁安置房)0.16 万套。
按责任单位分,市保障署 0.86 万套,福田区 0.49 万套, 罗湖区 0.07 万套,南山区(含前海)0.13 万套,盐田区 0.05 万套,宝安区 0.04 万套,龙岗区 0.25 万套,龙华区 0.10 万套,坪山区 0.07 万套,光明区 0.11 万套,大鹏新区 0.06 万套,深汕特别合作区 0.06 万套。
(五)供应目标
2020 年计划供应安居工程 4 万套。
按责任单位分,市住房保障署 0.84 万套,福田区 0.47 万套,罗湖区 0.26 万套,南山区(含前海)0.49 万套,盐 田区 0.03 万套,宝安区 0.53 万套,龙岗区 0.51 万套,龙 华区 0.33 万套,坪山区 0.23 万套,光明区 0.15 万套,大 鹏新区 0.07 万套,深汕特别合作区 0.10 万套,合计 4 万套。
表 10:2020 年深圳市安居工程任务分工一览表,单位:套
注:建设筹集、基本建成(含竣工)、供应任务,各责任单位在确保完成总任务量的前提下 可按规定进行项目调换,其中建设筹集任务租房补租比例不得超过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