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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佛山网络发言人平台迁移后,网友都在问什么问题呢?近日,小编翻看发现,不少网友咨询户籍问题,今天特意汇总几条常见官方答疑,供大家参考。
网友Alex:本人在佛山没有房产,我和我儿子想跟户主分开一个户口本需要怎样办理?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佛山市公安局: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提交的问题经由佛山市公安局处理,回复如下:按照广东省公安厅粤公通字[2009]209号文件相关规定,“一个门牌只能立一户”。即一个门牌或房号(一个单元)只允许一名拥有产权大于或等于房产共有人平均份额的产权人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符合条件挂靠搭户的除外),只能发放一本《居民户口簿》。所以市民所提出的问题,不符合条件分户。
网友——:本人由于房产转让,户籍需要从佛山南海转入佛山禅城(妻子的户口所在地),但妻子户口所在地并无房产,需要选择什么方式传入,是属于市内转入-夫妻投靠,还是市内转入-空挂户,妻子的户口是跟随父母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才能进行办理?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根据市民所提供的信息,如入户地址房屋产权人为市民妻子父母,则市民符合“市内夫妻投靠迁移”。届时,请提供申请人、配偶、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入户地址房产证件。属本人、配偶或父母、子女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及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成年子女随迁且居民户口簿上不能反映双方关系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证或收养证、父母的结婚证,预约后到禅城公安一门式前台提交申请。若入户地址房屋产权人非市民妻子父母,不能以空挂户方式迁移。
网友RYUU:1.配偶户口迁入,与户主属父子关系,需要哪些证明? 2.是否需要所有关系人员(包括户主和配偶双方)持证件到相关部门办理? 3.《入户申请审批表》下载网址无法打开下载表格,哪里能领取表格?
佛山市公安局: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提交的问题经由佛山市公安局处理,回复如下:1.按照《佛山市公安机关警务规范汇编》户政窗口业务管理相关规定:直系亲属投靠入户需审核证明材料包括:[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2]申请人、配偶、随迁人、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申请人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4]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或再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5] 在校就读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全日制在校就读证明。[6]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被投靠家庭户的户主不是被投靠人或投靠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或提供户主同意入户公证书。[7] 未成年人投靠迁入父(母)所属集体户的,提供父(母)所属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8]入户地址房产证件。[9]迁入政府产权租赁房屋(保障房、经适房、直管房等)的,提供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和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以上内容请您参考。2,不需要。3.《入户申请审批表》可以到户政办理窗口填写。另外,如果想了解相关的政策与规定,请您登录佛山警务在线网站或关注佛山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查询公安户政业务办事公告和办事指南。
网友Yuki:本人2017年在顺德已购房,现在可以入户吗?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您好!在我市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受年龄限制)、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按以下情形申请入户。
2018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的,可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含当日)申请入户。
2018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尚未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但按照规定已完成网上认购(含二手房),且房屋已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购房业主在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可在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入户。
2018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尚未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但按照规定已完成网上认购(含二手房),房屋尚未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的,购房业主在不动产首次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可在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入户。
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不能通过购房入户方式办理市外迁入,但可以通过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积分入户等方式办理。具体情况建议咨询房产所在地的派出所户政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