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好友
朋友圈
温馨提示
记者昨日获悉,《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星级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细则》)近日公示,提出高明区将构建等级水平、保教水平和普惠水平三位一体的星级普惠性幼儿园分类认定、扶持和发展体系,提升高明区幼儿园整体办园质量和水平。
普惠性幼儿园是指在高明区内具有办园资质、面向大众、收费合理、办园规范、质量有保障的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细则》指出,星级普惠性幼儿园由区教育局组织认定,于每年4月组织开展1次星级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其间,区教育局将成立星级普惠性幼儿园分类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结合高明区学前教育发展实际情况,并对照星级普惠性幼儿园分类认定标准,组织开展普惠性幼儿园星级分类认定工作。即将对高明区内的普惠性幼儿园实行星级分类,分为未评级普惠性幼儿园、一星级至四星级普惠性幼儿园。同时,将按照“等级优先、兼顾属性、公益普惠”原则,构建等级水平、保教水平和普惠水平三位一体的星级普惠性幼儿园分类认定、扶持和发展体系。
在星级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条件方面,《细则》指出,公办幼儿园将直接认定为普惠性幼儿园,另外,符合依法规范办园、收费合理合规、财务管理规范、实施科学保教等条件的集体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可自愿向区教育局申报认定为普惠性幼儿园。
《细则》还对获评星级的普惠性幼儿园发展保障与扶持进行明确。根据计划,将从提升生均经费标准、完善师资队伍建设、健全办园成本分担机制、落实专项规划目标、建设部门联动机制等方面,提升全区办园质量。其中,在提升生均经费标准方面,从2019年起,全区统一调整普惠性幼儿园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实行按星级分类扶持,建立差别化的星级普惠性幼儿园生均经费拨款制度。四星级普惠性幼儿园每生每年补贴2500元,三星级普惠性幼儿园每生每年补贴2000元,二星级普惠性幼儿园每生每年补贴1500元,一星级普惠性幼儿园每生每年补贴1250元,未评级普惠性幼儿园每生每年补贴1000元。
同时,经过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有效期为3年,二次申报需在上一次有效期第三年的申报时间内向区教育局书面申报。如普惠性幼儿园在有效期内因办园行为不规范、不按要求配备教职工、严重违背学前教育规律、保教质量严重下滑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普惠性幼儿园资格,并终止扶持政策。
另外,该《细则》将于11月29日(9:00~12:00)在高明区教育局4楼会议室召开听证会,年满18岁的有关或者关注该实施细则的市民代表、幼儿园教职工、社会团体代表等,可在11月8日(星期五)17:30前,采用信函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信函请寄至高明区教育局教育二科(荷城街道中山路百乐街13号),并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而网上报名请用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93070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