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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节约利用土地、提升集约发展品质,8月13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了《东莞市加强居住项目规划管理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居住项目规划管理。其中,《意见》对重点地区严格管控,明确中心城区(莞城、东城、南城和万江街道)、轨道站点TOD地区等高密度发展区域,将不能规划建设低层住宅和多层联排式住宅,避免占用大量土地资源。
《意见》适用于以下建设用地上开发建设的居住项目,包括居住用地、居住+商业(或其他类别规划用地)的混合用地。
分区域、分类型实施管控
《意见》按照高低有别、分类处理的原则对居住项目内住宅建筑进行分区域、分类型管控。
对于中心城区(莞城、东城、南城和万江街道)、轨道站点TOD地区等高密度发展区域实施重点地区严格管控,居住用地和居住混合用地(一类居住用地除外)不能规划建设低层住宅和多层联排式住宅,避免占用大量土地资源。同时引导项目采用多、中高、高层单元式住宅相结合的规划布局方式,营造建筑密度低、配套设施及公共绿化充足、空间尺度适宜及形态丰富的人居环境。
对于一般地区实施适度管控,限制低层住宅、或多层联排式住宅的占地规模,允许规划保留少部分层数低的住宅,降低对土地资源的占用。具体要求是:项目中规划建设低层住宅(包括单元式和联排式)以及多层联排式住宅的住宅建筑基底面积总和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也做出明确规定,其中居住用地为10%,常规居住+商业混合用地为7%。低层住宅和多层联排式住宅组团与其它住宅组团之间,应形成相对独立的区域,区域间应设置集中绿地及公共活动空间,便于居民开展户外活动。
严禁变相建设别墅
《意见》明确指出,除联排式住宅外,其他住宅建筑均应采用单元式住宅形式。低层和多层联排式住宅户型设计,应与别墅有明显区别。严禁将别墅套型“拆分”为户内动线布局不合理的多个小套型、伪装成单元式或联排式住宅进行开发建设。
同时,为保障绿地和公共活动空间,严格限制私家花园。具体来说,在规划设计中,不应设置围墙或围栏,将住宅建筑首层住户外的绿地和户外活动空间划作首层住户的专有使用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