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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土局挂出3幅地块,均位于江北新区。其中2幅居住用地、1幅商住混合用地,总出让面积约12.8万方,起拍总价33.65亿元,将于9月12日10点开拍。
值得注意的是,G09位于江北核心区外围、G10位于江北核心区、G11位于葛塘。其中G09地块起拍楼面地价16421元/㎡,最高限价楼面地价22930元/㎡;G10地块起拍楼面地价16462元/㎡,最高限价楼面地价22918元/㎡;G11地块起拍楼面地价6195元/㎡,最高限价楼面地价8963元/㎡。
三幅地块出让条件如下:
NO.新区2019G09
(1)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无容积率奖励。
(2)地块内建筑须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
NO.新区2019G10
NO.新区2019G11
(1)地块地上商业面积应控制在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30%。
(2)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无容积率奖励。
三幅地块竞买要求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地块竞买条件。
1、以上商住、住宅用地的境内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及后续购地资金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并提供经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在南京市范围内注册经营的3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住房和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报告。
2、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商住、住宅地块的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1个月内(其他地块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并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再申请变更受让人,变更后原出让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让人履行。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