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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公布下半年普通住房标准成交价格标准上调 约4600元/平方米

2019-08-06 09:03 佛山日报 新闻头条

近日,南海区公布2019年下半年普通住房标准,其中,将普通住房三个条件之一的实际成交价格调整为按建筑面积算低于22511.07元/平方米,比17886.30元/平方米的上半年标准上调约4600元/平方米。余下两项条件,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与上半年一致。

按照新标准,南海各镇街的新建住房及桂城街道的部分二手房,只要小区容积率和购房建筑面积符合以上条件的,都可按普遍住房标准计税。例如契税,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房,税率可以按1%~1.5%,而非普通住房则要按总价的3%计算;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方面,家庭满5年唯一普通住房可以免征,而非普通住房则要按过户价的2%或增值部分的20%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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