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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积金新政 异地贷款认房又认贷

2019-06-25 09:10 搜狐焦点中山 新闻头条

6月24日(今天),中山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贴出通知告示,公布《关于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增2大方面:异地“认房又认贷”

此次新政内容主要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问题进行了重新整理,包括两大方面:

1、公积金异地贷款增加申请人户籍地的家庭住房证明,户籍地的住房计入申请人的住房套数。

也就是说,如果户籍在外地,又想在中山使用公积金的购房者,除了需要提供在本市的住房套数和公积金使用次数证明,并且还需要提供在户籍地的住房套数证明和公积金使用套数,并将户籍地与中山两地的房产记录计入核算。

2、申请人家庭的征信报告显示正在还款的房产套数计入申请人目前的住房套数。

根据这项规定, 在核算住房套数时,无论是已经全款购买,还是说正在按揭购房的住房,也会被计入套数核算中。

两大方面双管齐下,确定了中山公积金异地贷款“认房又认贷”的新政策!此政策从2019年6月24日起开始实施!

最新,中山公积金贷款攻略

一、贷款对象

1、在全国范围内存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二、贷款条件

1、 借款人信用良好,家庭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2、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至少存有申请当月缴存额5倍以上余额

3、  当前个人账户状态正常

4、  必须为所购房屋产权人

三、贷款额度

每一住房公积金的存缴人每次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两名或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购买单套住房最高可以申请80万元。

四、贷款期限

1、  一手房、二手房最长期限为30年

2、  贷款年限至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内,男为60周岁,女为55周岁

五、公积金新政

1、本地:存缴人最近连续正常缴满6个月,并且满足家庭名下房产要求少于两套、公积金贷款申请少于两次、目前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的要求,就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异地:存缴人不仅要连续正常缴满6个月,满足家庭名下房产要求少于两套、公积金贷款申请少于两次、目前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的要求,而且要增加申请人户籍地的家庭住房证明以及申请人的家庭征信报告,计入申请人目前的住房套数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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