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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申办不动产权证 时间要抓紧

2019-01-17 09:01 搜狐焦点佛山站 乐有家研究中心

记者昨日从区政府网站获悉,高明区2018年房地产开发项目首次登记情况已经公布。区国土部门提醒,公布名单内的项目业主如需申请入户,请在今年3月31日前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

近日,有市民咨询,樵顺嘉园8座不动产首次登记是否已经完成。区国土部门本周一回复,该局已在局网站上公布2018年全年房地产开发项目首次登记情况,市民可自行查询(网址:http://www.gaoming.gov.cn/gzjg/zfgzbm/qgtcjswj/)。

该局在回复中还透露,从今年1月起,他们将按月在局网上发布全区房地产开发项目首次登记情况。今后,市不动产登记局优化不动产登记系统查询模块之后,市民也可以通过区不动产登记查询窗口进行查询。

据悉,本次区国土部门主动公开房地产开发项目首次登记情况,旨在配合本月起开始实施的佛山市入户新政。

根据新政,房产情况虽不再作为新市民入户的充分条件,但只要在新政实施之日(2019年1月1日)前,房地产开发商已经完成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购房业主即可在办法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亦即今年3月31日前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就可以在获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后的3个月内,按原购房入户相关规定申请入户。

区国土部门相关负责人提醒,本次公布的47个房地产开发项目都已在去年底前办妥不动产首次登记。相关购房业主需要申请入户的,请在3月31日前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民生综合窗口办理不动产权证,以免影响入户手续,加大落户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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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市民,请提前备好以下资料:

1.购房者的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办需要提供);

2.委托书原件(委托代办需要提供、可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民生综合窗口领取文本);

3.购房合同正本原件;

4.全额购房发票原件;

5.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6.公安户籍出具的门牌证原件;

7.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和商品房权属转移证明(开发商提供);

8.若房屋是按揭中还需要到按揭银行领取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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