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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在官网发布《关于加强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东莞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应按100%建设充换电设施或预留充换电设施安装接口。
新建小区停车位100%预留或配建充换电设施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东莞市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和《东莞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强我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管理,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我市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应按100%建设充换电设施或预留充换电设施安装接口,且建有充换电设施的非固定产权停车位不应低于总停车位的25%。
新建的商业服务业建筑、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等场所,原则上按不低于总停车位的25%配建充换电设施或预留充换电设施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预埋和电力容量预埋)。
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有条件的加油(气)站,原则上应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20%的比例配建充换电设施或预留充换电设施接口。
现有住宅小区按10% 的比例配备
既有的住宅小区结合已建停车场、道路停车位和专用固定停车位按不低于总停车位10% 的比例“一表一车位”进行配套供电设施增容改造。已有大型公共机构、社会公共停车场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20% 的比例逐步改造或加装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