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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发布了《关于顺德区2019年上半年享受优 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告》,对2019年上半年普通住房的标准进行调整,每平方米起征点比2018年下半年上调1584元,为16520.9元/平方米。
顺德发布2019年上半年普通住房标准
按照《通告》中的内容,顺德区2019年上半年商品住房享受优 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为: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 以上;
2.单套住宅套内建筑面积 120 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宅建筑面积 144 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低于16520.9元/平方米。
与2018年下半年的标准相比,2019年普通住房标准的实际成交价格上调1583.9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