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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住建管理局发布的佛山市房租租赁政策宣传册中了解到,佛山市力争至2020年五区新增租赁住房拟不少于10万套。其中,各区新增任务中,南海和顺德两区目标套数最高,均为29500套,禅城区为25000套,三水和高明两区分别为8000套(以政策正式发布数据为准,下同)。
为达成以上租赁房源的规模,筹集房源主要方式包括七种,其一就是招拍挂土地设定条件配建人才住房或自持、近两年禅城和顺德等区域多宗已成交商住用地均要求配建人才住房或一定比例的自持用地,该自持用地部分将用于建设租赁住房。此外,还包括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三旧”改造、“商改租”、城中村改造、专业租赁机构新增项目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企业项目。
其中,对于新建租赁住房产品标准要求,首先以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为主,原则上不超过100平方米。其次,配建租赁住房共享小区配套设施,配建租赁住房和商品住房间不得进行分割性、限制性边界维护。此外,配建租赁住房还需要实行全装修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