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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由租房引起的烦心事层出不穷。找房难、“黑中介”、私下交易无保障等,给出租和承租双方都带来不少烦恼。日前,政府出手了。《清远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规则》(简称《规则》)正式出台,全市各地明确了今后租房合同可以进行网签备案,而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都将通过实名认证。
办理网签备案须真实性验证
为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规则》中明确指出,市住建局建立清远市房屋租赁平台,推行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为社会公众、租赁企业、中介机构等提供网签备案等服务。
租赁当事人使用租赁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的,应当通过实名认证。中介机构办理备案后方可通过租赁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等相关业务。房屋通过租赁平台房源真实性验证,方可办理网签备案;未通过房源真实性验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核查后办理。租赁当事人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过程中,应当按相关要求提交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信息或资料,如提交虚假信息或资料,应当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中介机构、租赁企业等弄虚作假录入虚假信息等不良行为将纳入诚信系统。
合同终止变更等须办理相应手续
《规则》规定,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通过租赁平台签订电子版《清远市房屋租赁合同》,即视为完成合同备案。由租赁当事人自行成交的,出租人和承租人通过租赁平台签订电子版租赁合同,即视为自助完成备案;也可以自行签订纸质版租赁合同并递交至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出租屋备案机构,由出租屋备案机构通过租赁平台完成备案。如出租人为租赁企业,则必须通过租赁平台签订租赁合同,完成合同备案。由中介机构促成的,中介机构应当协助租赁当事人通过租赁平台签订电子版租赁合同,完成合同备案。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应当通过租赁平台打印已完成网签备案的租赁合同并留存保管。值得注意的是,《规则》明确,租赁期限内如发生房屋转租、租赁合同转让、租赁合同内容变更、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应当通过租赁平台办理相应的备案手续。
上千套公租房源进驻租赁管理系统
据市住建局介绍,为配合“租购并举”政策和《规则》出台,该局一方面成立了清远市建鑫住房租赁有限公司。该公司是由广东建鑫投融资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与清远市德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的清远市国有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另一方面,完成了清远国企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搭建。
市住建局表示,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实现了统一租赁合同、规范在线租赁交易流程。同时,无论是公租房,还是中介代理、住房租赁企业和个人房源,都经过交易系统核验,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租赁各方可以对交易信息进行查询,能够显著地提高其便利性和市场透明性,从而加强对租赁各方有效监督,大大促进住房租赁的规范化发展,消除行业乱象。政府不能强制房东必须将空置的房屋出租,但政府可以加快建设公租房、共有产权房等保障性住房,增加租赁房屋的供应量,从而遏制房租上涨的势头。
■声音
保障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权益
住房租赁合同为什么要在住房租赁平台上进行网签等业务呢?有房地产中介业内人士认为,通过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既可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政府为租赁当事人提供便捷公共服务的一个重要窗口。
该业内人士指出,随着网签等流程的出台,首先可以让平台掌握更多的租赁市场信息,这些信息数据未来或将建立起有效的租赁信用体系,也可以为今后更多的住房保障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此外,之前租房合同无备案、随意涨租金等现象普遍存在。租赁平台统一租赁合同规范,可明确保障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权益。
关于《清远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规则》的 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必要性及依据
为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房屋租赁信息采集,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研究起草了《清远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规则》(以下简称“《备案规则》”)。
二、文件主要内容
《备案规则》共十三条,主要内容如下:一是规定《备案规则》的适用范围;二是明确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办理要求;三是强调了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责任。
三、制定意义
《备案规则》明确规定了房屋租赁当事人、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以下称租赁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有利于避免在具体的房屋租赁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在简化了签约、备案手续和提高效率的同时,也规范了房屋租赁相关主体的行为,防范不法行为的发生。此外,《备案规则》也明确规定了房屋租赁相关主体和有关住建部门的责任及纠纷产生的处理方式。《备案规则》的制定,对于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和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房掌柜整理自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清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