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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800元/月,清远公积金租房提取全攻略!

2018-11-01 09:24 无线清远 乐有家研究中心

对于不少人来说,在城市打拼租房开销可能占据着工资的一部分,如果用公积金来租房,可以为大家减轻压力。那么,在清远租房怎么提取公积金?

  提取资格:

  缴存职工家庭成员(含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缴存所在地无住房,并在缴存所在地租赁房屋自住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

  提取额度:

  缴存职工及其配偶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申请提取时最近12个月合同承租期内的应付实付租金。最高租房提取月限额按以下标准执行:

  租房所在地为高新区、清城区、清新区,提取限额为1800元/月;

  租房所在地为英德市、连州市、连南县、连山县、佛冈县及阳山县,提取限额为1000元/月。

  公积金余额少于最高租房提取限额的,差额部分不累计到下次提取。

  提取时间:

  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应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到期后1年内申请提取,逾期不予受理;提取申请时间需与上次租房提取时间间隔满12个月(最近一次租房提取时间的次年当月即可认为至间隔满12个月)。

  提交资料:

  缴存职工携带以下材料到缴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提取手续:

  1、申请人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未婚的提供未婚承诺书);

  3、房屋租赁合同;

  4、房租发票(公共租赁房可只提供房租收据);

  5、缴存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房产查询情况证明(公共租赁房可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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