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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珠海流动人口申办居住证,前六个月内必须月月签到,且办理相关业务只能去居住地所辖的派出所或户政服务中心。从即日起,这套程序将大大简化,不仅取消居住签到,且实现全市各居住证业务窗口全城通办,对流动人口身份动态核查改为户政工作人员上门服务。19日,记者从横琴新区、珠海高新区、拱北等地公安机关证实,以上举措已全面推广。
最近,到横琴派出所进行居住签到的外来务工人员发现可喜变化:不仅被告知取消签到程序,辖区民警还表明会主动上门核查其居住情况。无需再跑派出所了。民警还告诉他们上门时间会选在工作日,遇到涉及居住证方面的问题,可以找民警或者当地户政管理人员寻求帮助。
不光横琴派出所,19日记者从拱北口岸公安分局、高新公安分局获悉,其下属各派出所近日也按照全市部署,启动居住证业务新的办事制度。除了取消居住签到外,另一个重大调整是,原来办理居住证要到所在辖区派出所或户政服务中心办理,现在调整为全市各居住证窗口同城通办。也就意味着,全市各居住证窗口均可受理全市流动人口相关业务。比如说,在香洲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可以到斗门或高栏港办居住证。
公安部门提醒民众,取消签到并不代表我市放松对人员身份与动向的核查,属地派出所会联合户政(或当地物管)人员不定期上门核实居住证业务申请人信息和居住地址的真实性,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横琴派出所为例,目前已联系40名当地物管工作人员协助上门核查,包括民警在内,核查人员近50人。
新闻链接:
取消居住签到做法——
取消“以居住为由申请居住证人员,需连续六个月每月进行居住签到”的要求。根据申请人(含已经开始签到但还没办证的人员)的居住地址,由工作人员负责组织上门核实申请人申报信息和居住地址的真实性。信息真实的申请人,可在居住满六个月后申领居住证;对离开本市、申报虚假信息、不在申报的地址上居住的申请人,注销居住登记信息;对在居住登记期间居住地址发生变动的,由居住地工作人员负责修改居住登记信息。
全城通办做法——
全市各居住证窗口均可受理全市流动人口居住证业务。
现居住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身份证和居住地址证明原件(房产证、购房合同、住房租赁合同、公司住宿证明、学习住宿证明等)和复印件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登记。
2、申请人在珠海居住满六个月后,持身份证原件、居住证照片回执、《广东省居住证办理申请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回执》及以下材料之一,即可办理居住证: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请的,申请人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个体)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居住登记后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以连续就读为由申请的,申请人需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合法稳定居住为由申请的,除上述材料外,可不用提供其他资料。
居住证的作用——
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机动车登记;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