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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委办通报了我市4月及1至4月江门市环境质量情况。4月份江门市区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有所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上升6.7个百分点。1至4月江门市区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也有所改善,但因首要污染物O3指标影响,优良天数比例为80.8%,同比下降6.7个百分点。
从通报情况来看,今年4月江门市区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有所改善,综合指数改善1.7%,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0.0%,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比例上升6.7个百分点。
而今年1至4月江门市区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有所改善,综合指数改善3.9%,但因首要污染物臭氧指标影响,优良天数比例为80.8%,同比下降6.7个百分点。六项污染物平均浓度除臭氧外,PM2.5、PM10、SO2、NO2、一氧化碳均有不同程度下降。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开平市、鹤山市的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改善(综合指数下降),台山市、恩平市的空气质量同比变差,综合指数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1.7%、3.6%。
市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48.1%
通报显示,今年4月份及1至4月,全市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水质优良。4月,西江干流水质保持稳定,水质优;潭江干流水质有所下降;地表水市控考核断面水质有所改善。
此外,1至4月全市9个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断面均值水质优良比例为66.7%,低于年度考核目标11.1个百分点。其中,潭江义兴、新美、牛湾断面水质超标,其中义兴断面超标项目为氨氮,浓度均值为1.205mg/L,超Ⅲ类标准0.205倍;新美断面超标项目为化学需氧量,浓度均值为22mg/L,超Ⅲ类标准0.1倍;牛湾断面超标项目为溶解氧,浓度均值为4.29mg/L,低于Ⅲ类标准0.71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