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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停车配建指标体系,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满足市民对停车位需求的热切期望。日前,东莞市城乡规划局下发《关于调整〈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停车配套要求的通知》,上调了小区、商业等建筑物的汽车配建停车指标。调整前,东莞二类居住用地停车位的配建指标为0.5—0.8;调整后,停车位配建指标达1.0。
截至2018年1月16日,东莞交警统计数据显示,东莞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63万辆,去年一年增长了接近40万辆,平均每个月新增的机动车达3万辆,日益增长的车辆直接加剧了东莞道路的拥堵。停车问题也成了东莞的一大痛点,由于停车难、图方便等原因,在东莞的商圈和小区周边,经常可见车主随意停放车辆,进一步加重堵车的“城市病”。
2017年,交通设施提升被纳入东莞市三年城市品质提升计划,尤其针对城市轨道、高快速路网、断头路、中心区拥堵等方面,旨在抓住东莞交通基础设施尤其是轨道交通设施大发展、大跨越的机遇,打造“内畅外联、方便快捷”的交通网络,其中,让东莞道路畅通无阻,提高停车位配建率必不可少。
本次停车位配建指标调整中,包含一项二类居住用地,也就是符合公共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齐全、布局较完整、环境良好的多、中、高层住宅用地,都将按照新标准配停车位。调整前,东莞二类居住用地停车位的配建指标为0.5—0.8;调整后,停车位配建指标达1.0。
举一个例子,2014年位于南城某小区,其建筑面积128518平方米,该小区现配套停车位658个,反算得出停车位配建指标是0.51,不少住户反映停车位不足问题,若将该小区按当下停车位配建指标,可配1285个停车位,小区停车位可翻一倍。
除二类居住用地外,本次调整还涉及行政办公用地、商业设施用地、科研用地的停车位配建率调整。调整后,不同用地类型的停车配建指标不同,其中二类居住用地、科研用地、商业设施用地均为≥1.0,行政办公用地停车位配建率≥1.2。
本次调整用地范围
二类居住用地(R2):公共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齐全、布局较完整、环境良好的多、中、高层住宅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A1):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机构及其相关设施用地。
科研用地(A35):科研事业单位用地。
商业设施用地(B1):各类商业经营活动及餐饮、旅馆等服务业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