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好友
朋友圈
温馨提示
12月30日,据深圳规土委网站消息,深圳将在2月1日集中出让4宗居住地,其中3宗为纯租赁用地,1宗居住地可按规定销售,但普通商品住宅取得套房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其中3宗为租赁用地。
一、宗地情况
租赁用地,每次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竞得人自持的租赁住房应当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装修。承租人不得转租。
二、宗地出让条件
(一)本次出让宗地建设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项目建成后,宗地内租赁住房和商业用房在70年出让年期内自持。本公告所称自持是指租赁住房及商业用房限整体登记、不得分户登记,不得转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因企业破产清算、重组或股权转让、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况确需转让的,租赁住房及商业用房限整体转让。转让后,自持物业性质不变。
该项目竣工验收后方可租赁,租赁须符合市政府关于租赁住房的相关规定。每次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竞得人自持的租赁住房应当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装修。承租人不得转租。
(二)本次出让宗地采用“单限双竞”的办法以挂牌方式出让,即:限成交地价、竞成交地价和人才住房面积。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有意继续竞买的竞买人由竞地价转为竞无偿移交的人才住房面积,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变,按报移交人才住房面积最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得人应按其所竞面积建设人才住房。人才住房面积增加的,租赁住房面积随之减少。
人才住房产权归市政府,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并由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人才安居集团)代表市政府接收、运营、监管等。
(四)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并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地价款。
(五)本次出让宗地全部租赁住房套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面积和套数占比不低于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和总套数的70%。
(六)非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的,竞得人可按规定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
独立竞得的,竞得人可以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联合竞得的,可由联合体各方联合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项目公司,并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名下。
三、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
1宗可按规定销售
出让合同书显示,普通商品住宅取得套房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不超过86300平方米, 起拍楼面价约11182元/平,其中:住宅76450平方米(其中人才住房 平方米,其余为普通商品住宅),商业5000平方米,12班幼儿园(含幼儿托管中心)3600平方米(独立占地不小于36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2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50平方米。
(一)本次出让宗地采用“单限双竞”的办法以挂牌方式出让,即:限成交地价、竞成交地价和人才住房面积。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有意继续竞买的竞买人由竞地价转为竞无偿移交的人才住房面积,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变,按报移交人才住房面积最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宗地应按规定配建人才住房15290平方米。最终须配建的人才住房面积由前述规定配建面积与竞得人所竞面积加总得出。人才住房面积增加的,商品住房面积随之减少。
(三)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并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地价款。
(四)本次出让宗地可销售的住宅套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的建筑面积和套数占比不低于可销售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和总套数的70%。
(五)本次出让宗地中的居住部分应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和技术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在设计阶段通过市、区装配式建筑主管部门的技术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