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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的高层次人才,又有新福利了。6日,记者从金湾区人社局获悉,金湾区拟出台《金湾区高层次人才医疗健康服务办法(试行)》(下称《办法》),针对九类高层次人才的医疗健康服务,除了定期体检和就医绿色通道外,还将实行医疗补贴,每年每人额度800至1200元不等。目前,《办法》正在公开征求意见中。
出台政策 报销变补贴
“这是金湾区针对产业人才出台的又一举措,将使在金湾区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直接受益。”金湾区人社局相关人士介绍,2016年1月,金湾正式实行了“1+6”的产业人才政策。政策出台取得良好效果之余,该区相关部门发现,医疗服务内容尚待涵盖。为此,金湾区人社局即拟定了《办法》,希望进一步丰富产业人才政策,形成“1+7”的产业人才政策格局。
据悉,此前市里曾出台过有关高层次人才医疗服务的相应举措。与市级政策相对比,除了同样采取“建立健康体检制度”和“就医绿色通道”举措外,金湾还根据自身实际,拟采取医疗补贴的举措。该人士介绍,此前市级举措主要采取就医报销的方式,高层次需要提供相应就医单据报销,金湾则将报销变为补贴,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每年直接享受800至1200元的医疗补贴。
九类人才适用《办法》
据悉,《办法》所指的高层次人才,是指与金湾区企业建立合法劳动关系的九类人才:(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三)国家“千人计划”专家;
(四)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首席科学家、技术带头人;近五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国家发明奖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及中国青年科技奖一等奖等国家科技奖励获得者;
(五)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人才;
(六)广东省领军人才;
(七)珠海市高层次人才(一级);
(八)在金湾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人员”),及出工作站或基地后留在本区工作的博士后人员;
(九)在金湾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工资薪金收入达到年度60万元以上(或月均5万元以上),且在金湾区产业发展重点企业和金湾区创新驱动企业内工作的产业人才。
《办法》明确,金湾专门建立区人才发展专项经费,为金湾区高层次人才提供医疗补贴。补贴金额标准为: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至第七款的高层次人才,每人每年给予1200元补贴;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八款的高层次人才,每人每年给予1000元补贴;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九款的高层次人才,每人每年给予800元补贴;同一申请人同时符合不同标准的申报条件时,按较高标准的补贴发放。
拟建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制度
除了补贴外,金湾还拟建立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制度。针对高层次人才,金湾区将为其建立医疗保健服务指引,高层次人才的个人信息资料将会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疗专家。
与此同时,定点医疗机构将免费为高层次人才建立健康档案。高层次人才及其直系亲属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享受优先安排预约诊、独立专家诊室接诊、优先安排检查、手术,同时开通24小时就医服务热线电话。此外,定点医疗机构每年还将为高层次人才进行一次健康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