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好友
朋友圈
温馨提示
前日,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发布了《佛山市禅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下称方案)的批后公告,公告显示,方案已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根据方案,到2020年,禅城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2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2403公顷以内。
据了解,此次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是为了适应禅城区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于中长期发展的需要,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区域协调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等战略部署的用地需求,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合理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据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的规定,禅城区编制完成了《佛山市禅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并于2017年9月6日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批准文号为:粤国土资规划函〔2017〕2376号)。调整完善后的规划方案提出,到2020年,禅城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2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2403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572公顷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