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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广州可以用增值税电子发票提取公积金

2017-08-18 14:28 南都网 乐有家研究中心

昨日,南都记者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即日起,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或租房自住等,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的发票原件可以是原纸质普通发票原件,也可以是自行打印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彩色、黑白均可)。也就是说,今后在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过程中,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取代纸质普通发票,进一步方便和简化了办理手续。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根据《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即日起,职工以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为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职工需提供的发票原件可以是原纸质普通发票的原件,也可以是自行打印的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彩色、黑白均可)。其中,自行打印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需与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gs.etax-gd.gov.cn)或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的验证发票信息一致。


转载自:南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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