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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乐居讯落实土地供应“有供有限”;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因城施策分类调控,“限购”席卷全国……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正在酝酿。江门乐居带您回顾2017年上半年楼市政策!
广东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商业可改为租赁用房
1月23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支持住房租赁消费,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到2018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详情】
国土部:我国将扩大国有土地 有偿使用范围
2月7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土资源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人民银行、林业局、银监会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我国将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以进一步彰显土地资产权益,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详情】
江门公积金新政执行 3月1日起有4大变化
3月1日,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江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规定的请示》,这一公积金新策从3月1日起执行。【详情】住房公积金贷款4大新变化包括:
▶调整贷款最高额度:首套一个职工25万元,两个或以上50万元;二套一个职工20万元,两个或以上40万元。
▶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以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使用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
▶开办贴息贷款: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和鹤山市从2017年3月1日起开办贴息贷款。
▶调整放款轮候期限:定期公示轮候和放款情况。
住建部:重点整治房企中介三类违法违规行为
3月29日举行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持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三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二是造谣生事,误导市场预期;三是提供虚假证明,扰乱市场秩序。同时,要求各地配合金融主管部门继续严肃查处“首付贷”和其他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行为。【详情】
住建部:划定土地供应增减生死线 决不允许地王再出现
4月6日,住建部和国土部共同签发《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调整供地计划,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城市,暂停供地;消化周期在6个月以下的城市,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而且要加快供地节奏。【详情】
江门限购新政出台:本市市民限购3套,外地人限购2套
上半年,限购、限贷城市持续扩容。房地产调控政策渐由一二线城市向三四线城市扩散。2017年4月22日,江门住建连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本地限购3套,外地人限购2套,首付比例提高至三成。【详情】
4月26日下午,江门市住建局官方公布限购细则,12问12答全面解读新政。【新政细则】
鹤山限贷政策出炉:最低首付三成 两套及以上暂停商贷
4月27日早上,鹤山住建官方微信发布《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该通知规定,项目房价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申请调整;另外,鹤山商贷政策将和江门限购区域一致,首套房最低首付从两成提升至三成。【详情】
申请市区保障房门槛放宽 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调至2217元
5月3日,江门市住建局和江门市民政局联合发文,公布了2017年度江门市区(蓬江、江海、新会)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范围。2017年的申请门槛再度放宽,其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放宽至2217元以下。【详情】
省政府出台红头文件 鼓励推行现房销售制度
5月25日,广东省政府发布了一份《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要着力防范金融和房地产市场风险,尤为值得关注的一点是,鼓励推行现房销售制度,严格加强商品房监管。【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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