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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公布下半年普通住房标准成交价低于13962元/平

2017-06-09 09:26 顺德区国土局网站 乐有家研究中心

新浪乐居讯6月5日,乐居编辑从顺德区国土局网站获悉,根据2017年上半年政府审定的全区住房平均成交价格9696元/平米(建筑面积,下同),顺德区国土局制定了2017年下半年顺德区享受**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住宅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低于13962元/平方米。

享受**政策需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据了解,普通住房标准每半年调整一次,是界定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主要依据,根据上一半年新建住宅的平均交易价格确定。

顺德区国土局制定了2017年下半年顺德区享受优 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

 

  有什么优惠?

业内人士对此表示,从2016年2月22日起,我国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 惠政策,不再提及普通和非普通住房的区别,个人购买家庭**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 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俗称的“豪宅税”退出历史。

新政后契税不再受豪宅税影响.

  虽然不区分“普通住房”,但其它一些相关的政策文件仍需要用到普通住房这个概念。比如商业房贷,主要影响最大的就是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群体,假如购房时实际成交价格超过13962元/平方米,在贷款时首付比例及利率就会受到影响,就享受不了普通住房的优 惠。

  按照佛山于2016年10月份发布的《佛山市分区域差别化商业住房信贷政策简表》规定,在限购区域,第二次购买住房使用商业贷款,原来贷款还没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首付四成,非普通住房首付六成,利率上浮1.1倍。而原先贷款已结清的,普通住房首付三成,非普通住房首付六成,可享受首套房优 惠利率。

房贷

  而在非限购区域,第二次购买住房使用商业贷款,原来贷款还没结清的,普通住房首付三成,非普通住房首付六成,贷款利率均为基准利率的1.1倍。贷款已经结清的,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首付均可三成,可享受首套房利率优 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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