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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条件是什么?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2017-12-18 09:24 乐有家 乐有家百科

摘要:在一些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会出现无效的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是房产交易中最重要的文件,但房屋买卖合同成立也有条件规定,在一些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会出现无效的情形。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如何成立呢?

1、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

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单位买房者如需购买私房的须得到有关机关的批准。

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这是指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表示出来的意思必须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一致。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双方恶意串通签订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行为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合同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或变更合同。

4、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如果公民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房屋转让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或者将其中的土地收益按规定上缴国家,否则不得买卖。

5、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并公证。

换言之,如果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不符合以上5个条件,则视为无效合同。面对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时需要赔偿什么,承担什么责任呢?

1、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可适当给予补偿。

2、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4、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

5、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应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对买卖双方影响极大,耗费了双方大量的时间与金钱,还无法完成交易。所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该要确保其是正规的有效的,最好选择品牌中介机构进行代理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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